2015河南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2015-10-23 互联网佚名3530

  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创办的实体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发生的物管、卫生、房租、水电等费用,3年内给予不超过当月实际费用50%的补贴,年补贴最高限额10000元。大中专学生初创企业,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可凭创业者身份证明及工商营业执照、员工花名册、工资支付凭证等资料,申请5000元的一次性开业补贴,补贴从就业专项资金中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的失业人员自主创业的,可凭工商营业执照及其他有效证明,按规定程序申请领取5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同时也可一次性领取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

  把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调整为大众创业扶持资金,加大创业项目资助力度。每年从各地推荐的创业项目中评选一批省级优秀项目,每个项目给予2万元至15万元的资助。

  探索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职创业、离岗创业有关政策。对离岗创业的,经原单位同意,可在3年内保留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

  同时,将小额担保贷款调整为创业担保贷款,大中专学生、退役军人、返乡创业农民工及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各类人员自主创业,贷款最高额度统一调整为10万元。

  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将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意见》同时强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公共就业服务和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将教育系统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纳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将县级以上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县级以下(不含县级)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平台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同时,进一步完善就业失业登记办法,将就业失业登记证名称调整为就业创业证,作为劳动者享受公共就业服务、就业扶持政策和申领失业保险待遇的凭证,全省统一印制,免费发放。已发放的原就业失业登记证继续有效,不再统一更换。

  为确保各项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意见》强调,对就业创业工作中取得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不履行促进就业职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问责当地政府有关负责人及具体责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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