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全文)

   2017-01-06 发改委佚名5810
核心提示: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
  按照十八届五中全会和“十三五”规划《纲要》要求,为切实贯彻落实节能优先战略,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和各领域,形成党政机关及公共机构率先垂范、企业积极行动、公众广泛参与的全民节能氛围,推动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大幅提高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能源消耗总量,确保完成“十三五”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降低15%、2020年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50亿吨标准煤以内的目标任务,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促进生态文明建设,推进绿色发展,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节能产品推广行动
 
  用能产品是能源消费的重要载体。提高用能产品能效,加快高效节能产品推广,提高节能产品市场占有率,有利于减少能源消费,降低用能成本,引导产业转型升级,促进节能环保产业发展。行动内容包括:
 
  (一)高效节能产品倍增行动。建立节能产品消费积分制度,鼓励大型超市、龙头电商开辟节能产品销售专区,集中推进节能产品进家庭、节能设备进企业,通过强化认证标识等方式,引导消费者和企业选购高效节能产品和设备。发展节能电子商务、体验馆、博览(展示馆)等新业态,实现线上线下共同发展,重点推广高效节能家电、灶具、热水器、LED照明产品等家庭用能产品,及高效节能电机、工业锅炉等工业用能设备,2020年主要  节能产品和设备销售量比2015年翻一番。
 
  (二)用能产品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选择量大面广、节能潜力大、基础条件好的变频空调、电冰箱、滚筒洗衣机、平板电视、空气净化器等家电产品、办公设备、商用设备、照明产品、工业设备以及交通运输工具等用能产品,实施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国家鼓励支持能效领跑产品的技术研发、宣传和推广。建立能效领跑产品指标的标准转化机制,根据具体产品的节能技术发展情况,明确领跑产品能效水平转化为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时间表,倒逼产品制造企业加快提升技术水平。
 
  (三)完善节能产品推广政策机制。健全节能产品认证制度,引导消费者购买高效节能产品。强化能效标识管理制度,扩大实施范围,实现主要终端用能产品全覆盖,严厉打击能效虚标行为。完善政府强制采购和优先采购制度,推行政府绿色采购,提高采购节能产品的能效水平,扩大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范围。建立节能产品、技术和装备的绿色招投标制度。完善《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进一步落实节能节水专用设备投资抵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二、重点用能单位能效提升行动
 
  重点用能单位是我国能源消费的主体,占全国能源消费总量的60%以上,重点用能单位的节能成效,决定了全社会节能工作的成效。把提升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效水平作为实现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的“牛鼻子”,“十三五”重点用能单位实现节能2.5亿吨标准煤。行动内容包括:
 
  (一)重点用能单位“百千万”行动。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3属地管理基础上的分级监管,落实各级节能主管部门监督管理责任,严格考核问责。全国能耗最高的一百家企业(集团)纳入中央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能耗较高的一千家重点用能单位纳入省级政府重点监督管理范围,其它重点用能单位(约1.6万家)由各市(区、县)负责节能监督管理。
 
  (二)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自愿承诺活动。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在完成国家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和节能量目标要求基础上,自愿追求更高能效并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作出承诺。实施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工程,支持500家自愿承诺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效综合提升改造,推动用能管理水平和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三)提升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水平。推动用能单位加强全过程和各环节用能管理,促进节能管理持续改进,节能技术持续进步,能效指标持续提升。加快推进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建设,到2020年全部重点用能单位基本完成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落实能源管理岗位和能源管理负责人制度,强化能源计量器具配备与智能化升级,加强能耗在线计量分析,严格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制度,推广能耗在线监测系统。鼓励重点用能单位把能源节约作为降低运行成本、提高竞争力的重要途径。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利用第三方认证提升能源管理水平和绩效,推动各方采信认证结果。
 
  三、工业能效赶超行动
 
  工业能源消费是我国能源消费的重点领域,通过全面落实《中国制造2025》,推动工业绿色转型升级,全面提高工业能源4利用效率和清洁化水平,“十三五”时期规模以上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降低18%,力争2020年工业能源消费达到峰值,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重点耗能行业能效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水平。行动内容包括:
 
  (一)推动工业结构优化升级。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等高附加值产业,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新的经济增长点,合理规划产业和地区布局,推动工业发展逐步从资源、劳动密集型向资本、技术密集型转变。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严格节能审查,严控高耗能行业产能扩张。加强工业领域节能监察,组织实施国家重大工业节能专项监察,强化能耗执法,依法淘汰落后的生产工艺、技术和设备。探索从全生命周期推动工业节能,不断优化工业产品结构,推进产品生态设计,推广复合材料和高强度材料,减少生产过程中初级原材料投入和能源消耗,积极开发高附加值、低消耗、低排放产品。
 
  (二)大力推进工业能效提升。贯彻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在电解铝、水泥等行业落实阶梯电价和差别电价相关价格政策,定期开展能源审计、能效诊断,发掘节能潜力。加强工业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进一步提升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轻工等行业能源管理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技术融合发展,把智能制造作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主攻方向,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工业机器人、智能制造等手段,提升工业生产效率,降低工业能耗。开展节能低碳电力调度。推进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从供需两侧共同发力,5促进电力需求侧与供给侧互动响应,贯彻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规范指南、建设工业领域电力需求侧管理数据平台,提升工业企业电力需求侧管理水平。鼓励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技术改造,探索通过能源托管方式降低用能成本。
 
  (三)开展高耗能行业能效对标达标。选择电力、钢铁、建材、石化、化工、有色、煤炭、纺织、造纸等高耗能行业,从单位产品能耗领先企业中遴选领跑者,编制行业能效对标指南,鼓励全行业以能效领跑企业为目标开展能效对标达标活动,适时将能效领跑者能效指标纳入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加快行业整体技术进步。
 
  四、建筑能效提升行动
 
  建筑是节能的重点领域之一,建筑能耗具有能耗“锁定”效应。我国存量建筑有500多亿平方米,每年新建建筑约有20亿平方米,建筑能耗在我国能源消费中比重不断提升。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工作,在达到同样舒适程度的同时有效控制建筑能耗过快增长。行动内容包括:
 
  (一)大幅提升新建建筑能效。编制绿色建筑建设标准,提高建筑节能标准要求,严寒及寒冷地区城镇新建居住建筑加快实施更高水平的地方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逐步扩大绿色建筑标准强制执行范围。实施绿色建筑全产业链发展行动,推进高水平高性能绿色建筑发展,积极开展超低能耗或近零能耗建筑(小区)建设示范。推进建造方式绿色化,推广装配式住宅,鼓励发展现代钢结构建筑。推动绿色节能农房建设试点。引导绿色建筑开发6单位及物业管理单位更加注重绿色建筑运营管理,实现绿色设计目标,加快培育绿色建筑消费市场,定期发布绿色建筑信息。到2020年,城镇新建建筑能效水平较2015年提升20%,城镇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重超过50%,比2015年翻一番。
 
  (二)深化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深入推进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提高改造标准,开展超低能耗改造试点。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以外遮阳、通风、绿化、门窗及兼顾保温隔热功能为主要内容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积极探索夏热冬暖地区既有居住建筑节能和绿色化改造技术路线。
 
  (三)大力推动公共建筑节能运行与改造。深入推进公共建筑能耗统计、能源审计及能效公示工作。进一步加强公共建筑能耗监测平台建设。探索建立基于能耗数据的重点用能建筑管理制度及公共建筑能效比对制度。支持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市场化方式,对公共建筑进行节能改造。继续做好节能型学校、医院、科研院所建设,积极开展绿色校园、绿色医院政策标准制定及建设试点工作。
 
  (四)优化建筑用能结构。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与建筑一体化,推动太阳能光伏在建筑上的分布式应用,鼓励推广太阳能热水器、空气源热泵热水器,有条件地区新建建筑应当按相关技术规范要求预留安装位置等。实施城市智慧热网试点,科学推进供热计量,条件适宜地区优先利用工业余热和浅层地能为建筑供暖。加快新型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技术、产品、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在夏热冬冷地区积极推广水源、空气源、污水源热泵等。推广红外线灶、聚能灶等高效清洁灶具,鼓励太阳能、生物质能等7在农村地区规模化应用,推广被动式太阳能房建设。
 
  五、交通节能推进行动
 
  交通运输是石油消费的主要行业,也是节能的重要领域。能源成本占交通运输企业总成本的30%~40%左右。大力推进交通运输节能,不仅是推进交通运输绿色发展的重要内容,也是降低企业用能成本的重要途径。“十三五”时期,铁路单位运输工作量综合能耗降低5%,营运客车、货车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2.1%、6.8%,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6%,民航业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降低7%。行动内容主要包括:
 
  (一)构建节能高效的综合交通物流体系。加快高铁和铁路基础设施建设,提升核心铁路网的密度和运输能力。打造完善、无缝衔接、方便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提升公共出行比重。加快内河高等级航道及港口等物流节点集疏运体系建设,大力发展铁水联运、公铁联运等多式联运和铁路集装箱运输、水水中转,促进不同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衔接,提高铁路和水运在中长距离货物运输中的比重。发展甩挂运输,建设便捷、高效、信息化的物流平台、物流园、物流中心。到2020年,常住人口百万人以上大城市公共出行比重达到30%以上。
 
  (二)推进交通运输用能清洁化。在资源适宜地区推广天然气车船,加强主要高速公路、道路沿线天然气加气站建设,稳步推进水上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建设。提升铁路系统电气化水平,实施港口岸电改造工程。大力推广节能与新能源汽车,集中突破电动汽车关键技术,健全消费者补贴及递减退出制度,适度超前建设充电桩、配套电网等基础设施,依托充电智能服务平台,形成8较为完善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到2020年,新能源汽车保有量提高到500万辆。
 
  (三)提高交通运输工具能效水平。逐步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标准,加快油品质量升级。发展高效载货汽车,采用制动能量回收系统、复合材料等提高车辆燃油经济性。发展智能交通,建立公众出行信息服务系统,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20年,节能型汽车燃料消耗量降至4.5升/百公里以下,新增乘用车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5.0升/百公里。
 
  六、公共机构节能率先行动
 
  公共机构是社会行为的示范和标杆,公共机构的节能行为受到社会广泛关注。通过深入推进节约型公共机构创建,降低能源资源消耗,切实发挥公共机构的表率示范作用,引导和带动全社会做好节能减排工作。“十三五”时期,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降低10%,公共机构人均能耗降低11%。行动内容包括:
 
  (一)全面建设节约型公共机构。公共机构新建建筑率先普及绿色建筑,率先完成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实现按热计量收费,率先实现新购公务用车普及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率先采购和使用节能、节水、环保等绿色产品、设备。推进公共机构数据中心节能改造,建设绿色数据中心。
 
  (二)强化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明确公共机构节能目标责任,开展目标评价考核。鼓励公共机构率先建立能源管理体系,加强能源计量基础建设,开展能源审计,实施用能独立核算,鼓励推行能耗定额管理。开展公共机构用能大数据管理,对公共机构重点用能单位实施能耗在线监测和用能优化。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模9式实施节能改造,鼓励公共机构开展用能托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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