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外合作经营企业章程

   2017-01-02 互联网2610

  第五章经营管理机构

  第三十条合营公司设经营管理机构,下设生产、技术、销售、财务、行政等部门。第三十一条合营公司设总经理一人,副总经理___人,正、副总经理由董事会聘请。首届总经理由___方推荐,副总经理由____方推荐。第三十二条总经理直接对董事会负责,执行董事会的各项决定,组织领导合营公司的日常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工作。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当总经理不在时,代理行使总经理的职责。第三十三条合营公司日常工作中重要问题的决定,应由总经理和副总经理联合签署方能生效。需要联合签署的事项,由董事会具体规定。第三十四条总经理、副总经理的任期为_____年。经董事会聘请,可以连任。第三十五条董事长或副董事长、董事经董事会聘请,可兼任合营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及其他高级职员。第三十六条总经理、副总经理不得兼任其他经济组织的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不得参与其他经济组织对本合营公司的商业竞争行为。第三十七条合作公司设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和审计师各一人,由董事会聘请。第三十八条总工程师、总会计师、审计师由总经理领导。总会计师负责领导合营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组织合营公司开展全面经济核算,实施经济责任制。审计师负责合作公司的财务审计工作,审查稽核合营公司的财务收支和会计帐目,向总经理并向董事会提出报告。第三十九条总经理、副总经理和其他高级职员请求辞职时,应提前向董事会提出书面报告。以上人员如有营私舞弊或严重失职行为的,经董事会决议,可随时解聘。如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财务会计

  第四十条合作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制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制定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加以规定。第四十一条合作公司会计年度采用日历年制,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第四十二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凭证、帐簿、报表、用中文书写。(以可同时用合作各方同意的______文书写。)第四十三条合作公司采用人民币为记帐本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实际发生之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牌价计算。第四十四条合作公司在中国银行或其他银行开立人民币及外币帐户。第四十五条合作公司采用国际通用的权责发生制和借贷记帐法记帐。第四十六条合作公司财务会计帐册上应记载如下内容:一、合作公司所得的现金收入、支出数量;二、合作公司所有的物资出售及购入情况;三、合作公司注册资本及负债情况;四、合作公司注册资本的缴纳时间、增加及转让情况。第四十七条合作公司财务部门应在每一个会计年头四个月编制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聘请中国注册会计师审查出具查帐报告后,提交董事会会议通过。第四十八条合作各方有权自费聘请会计师查阅合营公司帐簿。查阅时,合作公司应提供方便。第四十九条合作公司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所得税法施行细则》的规定办理。第五十条合作公司的一切外汇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以及合作公司合同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利润分配

  第五十一条合作公司从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中提取储备基金、企业发展基金和职工奖励及福利基金。提取的比例由董事会确定。第五十二条合作公司依法缴纳所得税和提取各项基金后的利润,自获利年度起,甲乙双方作如下分配:第____年至第_____年,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第____年至第_____年,甲方占_____%,乙方占_____%(注:根据具体情况写)第五十三条合作公司每年分配利润一次。每个会计年度后四个月内公布利润分配方案及各方应分的利润额。第五十四条合作公司上一个会计年度亏损未弥补前不得分配利润。上一个会计年度未分配的利润,可并入本会计年度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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